表演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,能够在戏剧、戏曲、电影、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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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,能够在戏剧、戏曲、电影、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,能够在戏剧、戏曲、电影、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、戏曲、影视、舞蹈、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受到有关理论、发展历史、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。
主干学科:艺术学
主要课程:表演基础理论、表演基本技能、表演剧目、艺术理论、文学修养课程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,业务学习等活动。
修业年限:四年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
具体岗位:学生实践(兼职),钢琴教师,舞蹈教师,幼儿教师,音乐/美术教师(兼职),初中教师,兼职,实习生,音乐老师,钢琴老师
具体岗位:前台/总机/接待,经理助理/秘书,助理/秘书,行政主管,助理,总裁助理/总经理助理,行政经理/主管/办公室主任,助理/秘书/文员,行政助理,总经理助理
具体岗位:经纪人助理,学生实践(兼职),表演主持老师,模特老师,艺人总监,签约模特,艺术/设计总监,经纪总监,兼职演员,经纪人/星探
具体岗位:电话销售,销售主管,业务拓展主管/经理,销售总监,销售代表,业务经理,客户代表,客户经理,客户经理/主管,销售经理
*专业排名依据学校综合指数得分进行排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