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、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律师,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接受委托或者指定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”。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,除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,还特别强调“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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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、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律师,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接受委托或者指定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”。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,除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,还特别强调“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。”
(1)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;
(2)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(3)接受刑事案件犯罪缣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
(4)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;
(5)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(6)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(7)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(8)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;
(9)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初级律师(四级律师)——中级律师(三级律师)——副高级律师(二级律师)——正高级律师(一级律师)
①法律相关专业,取得律师资格,拥有律师执业证书;②语言表达能力强,思维敏捷缜密;③具备律师行业从业经验。